二月十日
我不能不有点“行动”。我还不能不相信“事在人为”。
我犯了什么弥天大罪?我知道没有。我只要救出一个可爱的可怜的无告者,我只想从老虎的馋吻下抢出一只羔羊,我又打算拔出一个同样的无告者——我自己!这就是我的罪状!
我愿我这罪状公布出去,告诉普天下的善男信女!
我要用我的“行动”来挺直我自己:如果得直,那是人间还有公道,如果事之不济,那就是把我的“罪状”公布出去,让普天下的善男信女下一个断语!
我定下了“行动”的步骤:从今起,我要求立即离开这恶疫横行的“文化区”;我有“病”,想来没有不许人生病的。老乡允许我五天。从今天算起,还有八十多小时,够不够我办事呢?我不敢说绝对够,然而我只知道一点:N非在八十多小时以后上路不可!我们决定要这么办,就一定能够,条件已经具备。
末了,剩我自己。——哼,我已经熬得这么久,什么魑魅魍魉也都见过了,难道我还怕多熬一些时候?我准备着三个月六个月乃至一年之计!……
这么想定了以后,我好比已经把家眷和后事都安排停当了的战士,一身轻松地踏上我的长期苦斗。
这一切,都要瞒过N,甚至我的走不动也要在最后五分钟才告诉她。先给她知道了,不会有一点好处,反而会节外生枝;她说我有时太像一个男人,——对了,此时此际,我非拿出像一个男人似的手腕和面目,是不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