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夜闯董妃坟(上) 第四节
崔老道的这张嘴可以把死汉子说翻了身,假话都说得天花乱坠,不由得人不信,何况这一次说的还是真话。
董地主喜出望外,对崔老道千恩万谢,不过董妃刚死,尸骨未寒,要尽快入土为安,答谢崔老道这件事得先往后推一推。
崔老道根本没多想:“此乃人之常情,理应如此。”还帮着指点董家怎么选坟,坟坑挖多深,坟头起多高,那石碑的朝向方位,事无巨细,全给说到了。
董家舍得花钱,这场白事办得很大,开水陆全堂的道场,僧道尼姑轮番上阵,不分昼夜念经超度亡魂。到了送葬那一天,前头是吹鼓手开道,后面举着三丈六的引魂幡,跟随着几十对纸人、纸马、纸牛、纸轿。纸人过去四对香幡、八对宝伞,再往后有七个大座带家庙的席棚,用马车拉着。僧道尼姑总共请了一百六十名,道队抬着口大棺材,这棺材那叫一个贵气,三道大漆挂金边儿,头顶福字脚踩莲花,气派非常。从杠房请来一百二十人的大杠,四十个杠子手三班轮换。杠夫们一个个头戴红缨帽,身穿绿马甲,全家送殡的足有好几百位,浩浩荡荡跟在最后,场面那叫一个大。瞅着不像是给董妃出殡,倒像摆阔的招摇过市。
董家有的是钱,也不在乎这个,要的就是个排场,浩浩荡荡来到壶山底下,按照崔老道的指点,把那口大棺材埋葬入土,起了一座大坟,坟前立了一块石碑。您还别说,从此之后果然官运亨通。董家本来就财大气粗,如今家里又有人做了朝廷命官,结交了很多权贵,连本地的县太爷见了都是毕恭毕敬、唯董家马首是瞻,有什么好东西都争先恐后往董家送。董地主这口气算是出了,成天马上来轿上去,威风八面,不可一世。他们家是风光了,却把答应酬谢崔老道的事忘到了后脑勺。实际上不是真忘了,董地主虽然有钱,却是个老财迷,觉得老董家如今时来运转,乃是命中注定,那坟地里只不过埋了董家一个女儿,又不是祖坟,怎么可能左右家门兴衰。崔老道吃的是江湖饭,凭着耍两下嘴皮子,就想讹我董家一辈子,门儿也没有啊!
崔老道不肯甘休,找上门来理论。董地主也知道他不会善罢甘休,早吩咐好了手下人,只要崔老道一来,问都不用问,更不用向我禀报,直接乱棍打出去。
正所谓“狗仗人势”,头顶上的主子横了,手底下这些奴才们一个个也是如狼似虎,揪着崔老道往死里打,嘴巴抽累了换鞋底子,胳膊酸了拿棍子打,怎么狠怎么来,倒像挖了他们家祖坟似的。老爷吩咐了,打出人命官司来都不怕,真把他打死了倒也省心了。
崔老道这一顿打挨得透透儿的,命虽然保住了,却也让人打断了一条腿。他心里知道这是报应,谁让自己一时贪心,忘了恩师的前车之鉴,把那块风水宝地告诉了董地主。此乃泄露天机,事后必遭天报,捡回来一条狗命,已然是他的造化了。董家如今有钱有势,他一个摆摊算卦的可惹不起,因此不敢声张,只得躲回乡下老家,俩肩膀一抱——忍了。
人的这张嘴,什么东西都能往下咽,唯独这口气不好咽,上不来下不去,就跟胸口这儿堵着,真叫一个憋屈。崔老道可也不是省油的灯,吃了这么大的亏,无论如何也得报这个仇。他深知董家能有今天,全凭壶山那块宝地,养好了断腿之后,有心要请几个朋友坏了董妃坟。一是那个坟里的宝贝不少,陪葬的东西他见过,怎么下葬也是他安排的;二一来也可以破了董家的风水,报断腿之仇,否则出不了心中这口恶气。无奈董地主把壶山那块地买下来了,专门有守坟的人住在山下,有事没事儿就牵着狗满山转悠,三班轮换从不间断。
崔老道可不是个善男信女,打定主意想干的事,怎么着都得干成了,他一计不成又生一计。这一计更狠,他到处散播风声,说壶山附近是块风水宝地,当成坟地必主富贵,家门兴旺。董地主只买了山下一块地,周围全是荒山野岭,挡不住别家来山里埋死人,谁都想沾这个光,很快壶山四周的坟头就连成片了,大小坟包子漫山遍野,坟前的石碑也是高低起伏,什么样的都有。从风水上说,如此一来又成了形势,唤作“群杯饮尽壶中酒”。果然没出几年,壶山上的清泉彻底干涸,这也许是坟地太多造成水土流失,甭管什么原因,总之是再也没有水了。
董家的家境从此一落千丈,运势一天不如一天。董地主明白这是崔老道搞的鬼,想起一句老话叫“宁得罪君子,不得罪小人”,崔老道既然有办法让他们董家大富大贵,也就有办法破了风水、毁了前程。有心去求崔老道再给想个法子,拉下老脸上家里去找,看看怎么把形势再扳过来,崔老道却躲在乡下避而不见。不久之后,董地主夹气伤寒一命呜呼,剩下的人分了家产,投亲靠友各寻生路去了。如此显赫的一个大户人家,转眼间树倒猢狲散。回过头来再说崔老道,大仇得报但也是损人不利己,他自己这日子也不好过,一场恩怨之后,什么好处没捞着,还搭进去一条腿,成了个瘸子。此时已然是民国初年,赶上到处打仗,兵荒马乱的没法再摆卦摊儿了。本来手里也没什么存项,又在乡下老家坐吃山空,眼瞅家中米缸见底了,正坐屋里发愁呢,忽然有人找上门来,要跟崔老道合伙夜闯董妃坟。
来找崔老道的这位不是一般人,清末民初之时,天津城赫赫有名的大盗,绰号“燕尾子”。这可是个行窃的大飞贼,高来高去蹿房越脊,来时无影去时无踪,并非寻常的贼偷可比。清末民初,江湖上出过好几个以“燕子”为号的飞贼:
大清同治年间,北京城擒获飞贼大盗燕子李,押到菜市口砍了脑袋,惊动了整个北京城。民国时北平有个燕子李三,那也是出了名的飞贼,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街头巷尾传得神乎其神,后来被侦缉队抓获挑了脚筋。因为这个人身上的本领太高,有缩骨法,不挑了脚筋关不住他,结果还没等到处决,燕子李三已经在大狱中憋屈死了。后来公安人员在山东济南逮到过一个贼,也叫燕子李三,跟前边那位同名同姓又是同行,却不是同一个人。这个李三在公审大会之后就让人民政府给枪毙了。有人认为这几个姓李的飞贼,都是同门同宗。其实只是都姓李,又叫一样的外号,彼此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。
过去给飞贼喝号喜欢用这个“燕”字,是因为有个成语叫“身轻如燕”,正好对应他们这一行吃饭的本事。天津卫的飞贼“燕尾子”,也是真有其人。在民间传说这个人的本事大到什么程度呢?那简直太厉害了!据说他能纵身跃到半空之中,伸手抓住掠过的燕子。可能是误打误撞,偶然抓到一次从身边飞过的燕子,才得了这么个绰号。燕尾子自幼练的功夫,最擅长轻功,不敢说蹬萍渡水、走谷粘棉,蹿房越脊却也如履平地一般。夜间高来高去,没有他进不去的宅子,号称“猫蹿狗闪、兔滚鹰翻、蛤蟆蹦骆驼纵”,实际上属于天赋异禀,全凭腿脚利落跑得快能翻墙。他凭这一身的本领做过许多案子,曾在一夜之间连偷十四家商号,还在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。明告诉你们是我燕尾子偷的,你还就是拿不着我。
盗贼也是分门别类,各有不同。大体上分为两路:一是偷路人,这叫“近身儿”,讲究的是手疾眼快、不知不觉,东西就到手了。偷完了东西不能急于出手,带在身上等三天。如果三天之内有行里人来找你,告诉你这东西的主人有来头,你还想吃这碗饭就得给人家送回去。送回去可是送回去,不能直接上人家去扔地上就完了,怎么偷来的怎么还,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事办了,这就是这一行的规矩。
另一路是燕尾子这样进千家入万户的飞贼。他这也有讲究,老话说“做贼剜窟窿,全凭不吱声”。过去的大宅门儿和大买卖家儿,都有巡更护院的守卫,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,倘若有个马高镫短失了手让人家逮住,甭管怎么挨打,也得咬紧牙关一声不吭,就得硬扛着。因为按大清律法,不出声的为偷,出了声的即为抢。所谓“偷轻抢重,沾花要命”,偷东西让人逮住了,至少可以保住一条性命,明抢那就严重了,不杀也得充军发配,如若再起色心动了女眷,那就得掉脑袋,放在当今也是如此。
燕尾子自打行窃以来,从没有失过手,不过这次的案子做大了,到处贴满了告示,悬赏缉拿飞贼。他一看风头太紧,城里实在躲不下去了,迫于无奈来乡下找崔老道。论起来燕尾子也不是外人,当年是崔老道的盟兄弟。江湖路上几个人拜把子结义,那可是一个头磕在地上,对天盟誓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。燕尾子年岁最小,排到最后是老疙瘩。
早听说董妃的陪葬品中有很多珍宝,董家在当地声名显赫,不仅有钱,董妃又是在皇上身边待过的人,少不了有从宫里带出来的好东西。不论得不得宠,好歹是皇上的媳妇儿,陪过王伴过驾、龙床上睡过觉,多多少少总也得过赏赐,棺中还能没有几件皇宫大内的奇珍异宝?天下大乱,官司王法形同虚设,可谓天赐良机,他想趁机连夜扒开董妃坟,得了坟中珍宝远走高飞,从此隐姓埋名,过半世逍遥日子。不过隔行如隔山,他当飞贼的本事再大,偷坟掘墓的门道却一窍不通,端什么碗吃什么饭,干什么吆喝什么,什么事外行也是不行。他燕尾子是钻天的贼,没有入地的本事,只会偷活人,不会偷死人。况且壶山周围坟头太多了,又隔了这么多年,董妃坟前的那座石碑早就不见了,而今除了崔老道,外人谁都找不着。他此番前来,正是为了劝崔老道“阴间取宝,阳间取义”,把这个活儿做了,二人平分了钱财,下半辈子就不用再发愁了。
这番话正搔着崔老道的痒处,他也早有这个心思,想了还不是一天两天了。如今天下大乱,刀兵四起,老百姓能混口饭吃就不错,备不住哪天就饿死了,谁还顾得上找他算卦?他早动了挖董妃坟的念头,奈何拖着一条瘸腿,一个人无从下手。正好燕尾子找上门来,真是想吃冰下雹子、想娶媳妇儿天上掉下个林妹妹,可见时机已到,不容错过。崔老道怕让家里人听见,当时没敢多说,把燕尾子带到村里一个小酒馆中,看看没什么人,找了个角落坐下,要了几个菜,打上一壶酒,两人推杯换盏,密谋取宝的勾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