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二
“森哥!”黄毛在外头探头探脑:“还没完呢?”
王森不说话,直接指了指门,意思很明白,叫他滚。
黄毛身子一缩退了出去,楼梯底下一帮人看得分明,顿时哄得一笑,闲极无聊,于是七嘴八舌拿他开心:“黄毛,你要是能让阿森开金口,你丫也是个人物了!”
“哎,咱们二爷说过什么来着,天不怕,地不怕,就怕阿森开口说话。哈哈哈……”
一帮人很放肆的笑,黄毛被笑得下不来台,两只眼睛滴溜溜乱转,看到远远角落里的人,于是问:“那妞是干嘛的?”“要见二爷,在这儿等着呢。”
“哟,真稀罕,还有妞找上门来,一准是咱二爷的风流债。”
一帮人不怀好意的吃吃笑,都转过脸去打量那女人,其实谈不上很漂亮,穿件灰色风衣,身材什么都看不出来,而且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,头发剪得很短。跟平常在这里进出的女人相比,简直是判若云泥。
林云翌被他们看得有点不安,站起来走到窗下去。
窗外有两株樱花树,正开了花,浅浅的绯红色,如云如霞。
在那一刹那林云翌有点恍惚,仿佛想起了京都,成千成万株樱花树,风吹过,乱红如雨,是真的像雨一样,花雨,万点飞红成阵,落在发间,脸上,痒痒的,闭上眼睛,仿佛有风。
身后有人叫她:“喂!”是个黄毛小子,剪得板寸还全染得金黄金黄,指手画脚:“跟我上去吧。”
她被带到楼上去,穿过走廓就是一间会客室,会客室走进去,王森像尊铁塔似的堵在那扇橡木门前,看到她也没什么表情,仿佛连嘴皮子都没动,可是黄毛清清楚楚听到他说:“别多事!”
我靠!
黄毛吓得差点一个筋斗:要王森开口说话,简直比登天还难!王森跟在二爷身边形影不离,从来就是一言不发。自己跟了二爷快三年了,加起来一共没听到他超过十句话,今天竟然开了金口!
还没等他想明白,王森已经推开门,于是黄毛只能眼睁睁瞧着林云翌走进去,心里翻江倒海,佩服得五体投地。
屋子里很黑,窗帘拉上了一半,林云翌从亮处进来,走得有点犹豫,空气里还有一种奇妙的香气,她知道那是什么,所以步子更迟疑了。
床上一片凌乱,被子枕头掀了一地,倒没看见人。浴室里水放得哗哗响,她终于站在那里,眼睛已经适应了光线,转过脸才看到躺椅上半倚半靠的高大身影。
黑色浴袍敞着,可以看到胸口刺青的龙,青红紫绿,蜿蜒狰狞。
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,心怦怦的跳,一步比一步慢,仿佛明明知道前方等着自己的是什么,但没有办法。头皮忽然一紧——他抓着她的头发,然后颈中一窒,下巴被迫抬起来,疼得她不敢挣扎。
那股奇妙的香气喷在她脸上,他声音里透着冷笑:“你胆子不小——”
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几转,最后还是忍下去:“萧勇……”
他脸色微变,手上已经加了劲:“你叫我什么?”
她透不过气来,脸都憋紫了,非常艰难的才叫出一声:“二爷……”
他放开两根手指,冷笑:“你当我说过的话是放屁?”
他说过要再让他瞧见她,就一枪打暴她的头。
她眼泪漱漱的落下来。
他一把将她摔开,自顾自又点上支烟:“林警官,有话快说有屁快放,老子忙得很,没空陪你玩!”
“我辞职了。”
“哦?”他微眯着眼睛:“你巴巴儿的跑来,就为告诉我这个?”他冷笑:“好得很,今儿就算把你活剐了,也不算袭警。”
“五年前我就辞职了。”她有点疲倦:“要杀要剐随便你——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。”
他笑起来,笑得通体舒泰:“你以为你是谁?来跟我讨价还价?”他弯下腰来,重新捏住她的下巴:“你是什么东西?配跟我谈条件?我当初那他妈是瞎了眼,今天你竟敢来,待会儿我一定好好招待你!”
她的声音很低:“我有一个女儿,名字叫小美,今年四岁了。”
“哦?”他冷笑:“还没恭喜你,嫁人生子,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。”
“我没嫁人,”她的声音低低的:“那是你的女儿。”
他的手僵在那里,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笑起来,笑得仿佛很愉快:“行啊,你,这事干得漂亮,真漂亮——你张口说是我的女儿,你也叫我能信?”
“你可以去做DNA鉴定。”
他的声音里透着森冷的寒意:“外头想给我生儿子女人可以排两条街,你生一丫头片子,你当我稀罕?”
“我活不过三个月了。”她微微仰起脸,终于看到他的眼睛,可是他的脸是逆光的,看不清楚。于是她重新垂下了头:“乳腺癌晚期,医生说不能动手术了。我死了不要紧,可是小美……你知道我没有父母,小美才四岁,我没有办法……只能来找你……”
想到小美那软软的小嘴,亲吻她的脸,叫她妈妈,她几乎无法忍受,一大颗眼泪滑下来,然后又是一颗,她有点狼狈的转过脸去,不想让他看见。
他有点粗鲁的一把将她拽起来:“你胡说八道什么?老子不信!”
她默默流着泪,把诊断证明,小美的出生证明,一张一张取出来给他看。
“你要是不信,可以做一次亲子鉴定。”她眼眶里含着眼泪:“我知道你恨我,求你看在那孩子是你的骨肉,她很乖很听话,你只要雇个保姆照看她就行了,不会给你添多少麻烦,真的。”
他的胸口在剧烈起伏,过了半晌,突然狠狠将她一掼:“你给我滚!老子不信!我不信!”
她被他推了一个趔趄,差点跌倒,可是胳膊被他抓住了,他把她拉回去,带着一种几乎凶狠的力气:“那丫头在哪儿?”
“幼儿园。”她隐忍的吸着气,他抓得她很疼——他终于松开手,吼着叫:“阿森!”
王森几乎在下一秒钟就出现在门口。
“叫司机!去幼儿园!”
小美第一次被妈妈提前接出幼儿园,显得很高兴,林云翌有点担心,蹲下来替女儿整理衣领:“妈妈前几天跟你说,爸爸要回来了,你还记得吗?”
“记得!”小美水汪汪的大眼睛盈着笑意:“妈妈说爸爸要从国外回来了,会给我买洋娃娃,还有巧克力。”
“爸爸已经回来了,今天他陪妈妈一块儿来接小美,爸爸就在外面车上,小美等会儿要乖乖听话,让爸爸喜欢你,知道吗?”
小美重重点头:“我知道。”
“好孩子。”林云翌拥住女儿,久久亲吻着她的额头,过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站起来,牵着女儿的手走出幼儿园大门。
出乎意料,他站在车边,而王森跟尊铁塔似的,就伫立在他身后不远处。
司机看到她们,赶紧下车来开车门,小美有点紧张,看看萧勇,又看看王森,最后抓紧了林云翌的衣角。林云翌提醒她:“叫爸爸啊?”
小美望了望萧勇,又望了望王森,最后终于鼓起勇气,怯怯的朝着王森叫了声:“爸爸……”
话音未落,小小的身子一轻,已经被一只大手拎起来,小美吓得连哭都忘记了,只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,横眉冷对:“你再叫一声试试!”
林云翌扑上去:“别吓着孩子!”
他将小美往她怀里一扔:“跟你一样笨!”
母女两个都睁着惊怯的眼睛看着他,他只觉得火大:“上车!”
小美第一次坐这么大的车,坐在里面平稳极了,根本没有车在开动的感觉。车厢内宽敞得跟她以前坐过的的士都不一样,甚至还配有冰箱。
“妈妈……”她有点怯意地扯了扯母亲,指了指冰箱,“我想喝可乐……”
女孩的声音小得简直像文字在哼哼,可是萧勇还是听到了,冷着脸说:“没可乐!”
他的车上只有酒,哪里会有那种小孩子喝的东西?
林云翌低声对小美说:“怪,听话,过会儿妈妈去给你买。”
萧勇敲了敲椅背,告诉司机:“去超市!”
司机没有多华,在下一个路口立刻转弯,直奔附近最大的超市。
在超市里,萧勇只觉得很滑稽,他几乎没有任何超市购物的经验,所以只管在货架间大步流星地穿梭,身后跟着林云翌。小美非常开心,因为那个铁塔似的王叔叔把她搁在手推车商,一路推着亦步亦趋地仅仅跟着爸爸喝妈妈。
多好!
跟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,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。以前每次跟妈妈来超市买东西,她总是羡慕别的小朋友可以跟着他们的爸爸妈妈一起,但妈妈说爸爸在国外工作,好忙,一直没有时间回来看她们。
可是今天爸爸终于回来了,虽然他样子凶凶的,跟她想的不太一样,不过她还是很高兴。
更让她高兴的还在后头,只见爸爸两只手从货架上拿了六大瓶可乐放进手推车里。整整六大瓶啊!放进推车像一座小山,她数了两遍才数清楚,她可以喝好久好久了。本来爸爸还要拿,妈妈在后头笑声说:“够了!”
路过玩具区的时候,她又看到了那只好大好大的绒毛熊,好久好久以前她曾经在离家不远的超市里看到过。可是她从来没有跟妈妈吵着要过,因为她知道这样大的绒毛熊好贵,妈妈会觉得为难。妈妈的工资要买菜、替她交学费,还要给她买新衣服,因为她长得快,衣服老师得买新的,而妈妈自己都很少穿新衣服的……所以她现在看到那只绒绒的大熊,也只是扭着小脑袋,一路眼巴巴地看着,其实她真的不用妈妈给她买的,她只是要多看一眼就很高兴了。
没想到爸爸竟然注意到了,他弯下腰,问:“你想要?”
她吓了一跳,因为爸爸弯腰下来后有好大一片黑影罩住自己,仿佛一座山要倒下来。
她切切地看着他,他会不会像刚刚一样突然生气,又把她拎起来?
结果他竟然说:“叫我一声爸爸,马上卖给你。”
她偷偷看看妈妈,妈妈轻轻点头。
于是她嘴角一翘,非常高兴地叫:“爸爸!”
她小小的身子一轻,果然又被他拎起来了,她吓得差点要闭上眼睛,结果他单手抱着她,大步走到放着那只大熊的玩具架前,伸出另一只手把它拿下来,塞给她。
那只熊比她还要大,她抱不住,咯咯笑道:“妈妈,妈妈,大熊!”
爸爸伸出一只手来帮她拿熊,问她:“还想要什么?”
她乌黑的眼珠滴溜溜乱转,只觉得满架子玩具都那么漂亮,不知道选哪样才好。最后爸爸问她:“这架子上你不喜欢什么?”
她指了指几把玩具枪,还有“奥特曼”她也不喜欢。
结果爸爸叫来了超市的售货员阿姨,告诉她:“这几样不要,其他的统统打包,我都要了。”
售货员阿姨微张着嘴,愣了好一会儿,才跑去叫来几个阿姨,用纸箱把这些玩具一样样地装起来。
他们走VIP通道付款,两个收银员一起扫描,然后把装满了玩具的纸箱装到平板推车上,替他们送到停车场。
后背箱装不下了,四季立刻打电话回去叫了一辆面包车来。
小美搂着大熊,心满意足:“妈妈,晚上你做鱼香肉丝吧,我觉得今天好幸福。”
林云翌眼眶发热,急忙转过脸去。买玩具的时候她本来想阻止,可是看到小美欣喜的笑容,她终于没能开口。
孩子已经快要失去她了,那她为什么不在这仅有的日子里,让孩子高兴一点儿呢?
司机把车一直开到东郊湖畔,这里是高级别墅区,坐落着一栋栋漂亮的花园别墅,背山面湖。
没想到他这里也有房子。
白色的三层建筑,掩映在数十颗樱花树中,那样魅力的情景仿佛风景明信片上的图画一样。
樱花……
她下车的时候正好有风,风吹过乱红如雨,有几片花瓣落在她脸颊上,似曾相识的清凉触感,几乎令她微微觉得眩晕。
诺大的三层别墅装修得很奢华,里面还有三个穿白衫黑裤的女佣,好像拍电视剧一样。而楼上竟然还有婴儿室,一共六间,走廊尽头才是主卧室。
她有点无力地靠在走廊墙壁上,小美只顾欢天喜地:“爸爸,你给卧准备的房间全是粉红色的!好漂亮!巴比比娃娃的房间还要漂亮!”
当年她曾经说过,要生五个儿子,正好组成一支篮球队。
明明知道是饮鸠止渴,她偏偏还要笑:“要生的是女孩儿呢?”
他嗤之以鼻:“怎么可能?我这么能干,一定全生儿子。”过了一会儿,他才说,“生完一支篮球队你再生个女儿吧,长得像你一样漂亮,然后等她长大了,迷倒一大票丑小子,可是他们只敢看不敢动。我的女儿!眼馋死他们!”
这是什么古怪的想法?
当年——
当年那样的话,明明知道是痴人说梦。
可是她一句句听到耳中去,听到心中去。
他没有再说话,站在楼梯口点上一根烟,大半个身子背对着她。走廊那段的窗子开着,窗外是云霞一般的樱花,走廊里回旋着放,吹得他衣袖微鼓,露出他手腕上的表,还是她送的那块。
走的时候他明明把这表砸了——摔在地上砸碎了,细小的零件飞溅,就像她的一颗心,她以为再也补不起来了。
她不敢动,怕一动满眶的眼泪就要流下来。
她曾经那样痛苦地割舍过,没有办法,走到绝境,精疲力尽,只得把人生最重要的一部分割舍了。
明明那样爱过,她才敢正眼看他。
整整五年,他并不显老,可是却比从前更森冷,仿佛浑身上下都透着寒气。
其实他的怀抱是很温暖的,只有她知道,因为半夜她会本能地偎向更温暖的地方。第二天早上他总是说:“烦死了!下次你再挤我就把你扔下床去。”
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臂却紧紧搂着她,那样熟稔,那样契合,就像生生世世他们都是一对。
她抬起模糊的泪眼,终于叫了一声:“萧勇。”
他没有回过头来看她。这样也好,因为她将要说出的话,她根本没有勇气面对着他说。如果没有看到这一切,她也没有勇气说。
可是眼前的这一切都给了她奢望,是的,奢望……
“重新再爱我一次好不好?只在这三个月,可以吗?”
他的身子一动没有动,明明是她的声音,很轻微,就像在梦里常常梦见的那样——只要自己一动,就会醒来。然后她就会消失在冥冥黑暗中,剩了他一个人,独自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。
重新再爱她一次?
他办不到。
手里的烟慢慢地燃,仿佛时光一寸一寸地悄无声息地被蚀尽。
他跟她的时光,总是这样短,短得他觉得好像只是一个恍惚。
十五岁的少女穿着一条淡蓝色的圈子,其实裙子洗得泛白,又短,并不合身,每次在街坊公用的水龙头那儿遇上,她总让他想起栀子花,幽幽若有香气。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,却知道她是孤儿,跟着姑姑姑夫住。
她姑姑有病,几乎起不来床,家里所有的家务活都是她干。他每次路过公用的水龙头,总看到她在那里洗衣服,包括她姑夫又厚又重的帆布工作服。
她认真地搓洗着,那样专注的样子,总使他想起她的蓝裙子,也是这样被她一点点洗到泛白吧,仿佛月光,在厚重的云层后渐渐透出皎洁。
她成绩很好,街坊们都知道,后来她果然考上了重点高中。有天晚上他有事出去,正好遇到她下晚自习走回来,被两个小流氓逼着。
她很倔强,没有哭,他与他们擦身而过又回头看了她一眼,只看到她明明泪光盈盈,却偏偏咬着嘴角,硬是不肯让眼泪掉下来。
她的眼睛很漂亮,明明是单眼皮,可是水汪汪的,那样美。后来他一直喜欢单眼皮的姑娘,手下一帮人全都知道。
他把那两个小流氓赶跑了,还是没有跟她说话,她也么一欧跟他说话,只拎着书包,默默地低头往前走而他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头,一直看着她进了家门,才又掉转头出去。
就着亚差不多一年,刮风下雨,风雨无阻,一到固定时间他总咬远远迎出几条街去,然后再跟着她走回来。
直到她姑姑去世,她开始住校。
他连着两天到了固定时间,仍旧打开门下楼,往往走到楼梯口,才想起来,她已经住校了。
星期天她回来一次,他最后一次看到她在水龙头那儿洗东西,是洗床单,她赤着脚踩在盆子里,很白很秀气的足踝仿佛玉一般,五个小小的脚趾就像是花骨朵,他简直不敢看。而她抵着头,只是踩洗着,专心致志,根本没有留意到他。
后来,他离开了那个狭小嘈杂的大杂院,跟着麦哥去了广东。
当他们再见时已经过了快十年。那时他回到这城市已经又四五年了,半个城的娱乐事业几乎都归他照应,手下还有着大队人马,声势浩大。
他从没有想过会再见到她。当时她正过马路,他的奔驰车正巧等在斑马线外第一排,开车的彪子吹着口哨不耐烦的用手在方向盘上打着拍子,脚踩在油门上,使得引擎声蠢蠢欲动,仿佛随时会闯红灯。
如果他的车闯过那次红灯,他鸠见不到她了;如果他不是正好一抬头,他鸠见不到她了。
可是美欧早一步,没有迟一步,那时,她从车前走过,他正好抬起头来。
只一眼,他便认出来,那时他的那朵栀子花,隔了近十年,依旧绽开在天涯。
他没有多想,打开车门就下去了,把彪子跟王森惊得脸色都变了,那时候风头正紧,很多人想要他的命,他们都以为他见着了什么不寻常的事。
滚滚红尘,慢慢众生,而只有他是他的不寻常。
他追上她:“林云翌!”
他从来没有叫过她的名字,但他知道她的名字。他没想到脱*****出她名字的那一刹那,竟如此顺畅,就像他已经唤过她千遍万遍,而他自己不知。
她转过身来,很多年后他仍记得那一刹那的情景。十年光影流转,她的脸庞依旧清晰皎洁,岁月重的那朵栀子花,竟然没有丝毫改变。
她十分震惊:“萧勇?”
他没有想到她也记得自己的名字,两个人就那样站在街头,仿佛在那一瞬就已经天荒地老。
他只要她从此喝自己在一起,所以不管不顾,没有去考虑人社事情。
他这次问到她的收集号码,然后一次次约她出来,最开始她不肯,后来终于答应他的约会。
他约她去餐馆吃饭,与她看电影,陪她逛街……他像毛头小伙子一样谈恋爱,但他只觉得欣喜。他只要有她在一旁就觉得万事足矣,再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别的。
他没想过她念的是警校,他没想过她会是警察,他没想过她当时能一口叫出他的名字,其实是因为她管理的刚好是重案组档案,而他榜上有名。
发觉他师徒约会她后,整个重案组行动起来,把她的警察身份抹除得干干净净,给她安排假的工作,给她假的住所,甚至安排假的朋友、同事。
他们布好了天罗地网,等着他一头扎下去。
他本来以为兜兜转转十年,他遇上的会是一生。没想到短短几个月,换来的确实撕心裂肺般的背叛。
再没有一种痛楚,比那样的结局更令人绝望。
最后她绝望了,一直说:“萧勇,你杀了我吧,你杀了我吧!”
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有多痛,像把一颗心生生剜出来,只有他知道,那到底有多痛。
而他竟然思念她,哪怕再痛,他却一直思念她。
他把砸坏的表送到香港去修,可是他却已经没有了她。
五年,只有他自己知道,这五年他是怎么过来的。然而现在她却回来了,那样平静地告诉他——
他们有一个女儿,而她,将活不过三个月。
五年,他用了五年把相似煎熬成仇恨,他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,恨得如此彻底如此强烈,恨得几乎想要将她挫骨扬灰。是不是只有这样,他才可以完全忘记她?
可是,她连他恨她的时间也不肯给他。
她就这样回来,问他:“重新再爱我一次好不好?只在这三个月,可以吗?”
重新再爱她一次?
他办不到。
因为他从来没有停止过爱她,第一次都还没有结束,他怎么能够重新再来一次?
小美觉得非常幸福,自从爸爸回来后,妈妈就不送她去幼儿园了,而是每天喝爸爸一起带着她,去游乐园、动物园、海洋世界……去吃快餐、看马戏、看木偶戏……一家三口形影不离,恨不得连一秒钟都不分开。
有几个晚上她偶尔醒来,还看到妈妈坐在椅子上,就那样看着自己。
而爸爸站在椅子后,默默地看着妈妈。
小美前不久刚学会一个词:补偿。
小美觉得,爸爸实在补偿自己。
他离开得太久,一直没有回来,所以他想补偿自己。
可是他的眼睛总是离不开妈妈,仿佛如果一秒钟看不到她,他就会再也见不到她似的。
小美在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,其实之前她一直担心,担心爸爸妈妈是离婚了。同班的何小雷的爸爸妈妈就离婚了,何小雷的妈妈骗何小雷说,他爸爸去出差去了,其实他们是离婚了。
幸好没有,幸好爸爸回来了,而且这样疼她。
虽然爸爸的样子看起来凶凶的,其实他很喜欢她,因为有一次他在楼下大发雷霆,身边的一堆人都吓得屏息静气,她跑下楼去叫道:“爸爸!”
爸爸转过脸来冲她笑,那帮人看到爸爸突然这么一笑,简直像见到鬼一般,然后一块儿齐刷刷地盯着她,仿佛他们盯着的是个小怪物吧。
她只想翻白眼,难道这群人从来没有见过爸爸笑?
黄毛叔叔有一次跟她讲:“你爸爸对你最温柔。”
于是,她又穴道一个词:温柔。
其实爸爸对妈妈才是最温柔,爸爸跟妈妈说话的时候,似乎连大气都不敢喘,总是小心翼翼地慢慢跟她说。
那是因为妈妈身体不好。
不知道为什么妈妈的身体最近总是不好,但妈妈又不肯到医院去,最后家里就变得跟病房一样了,天天有医生来给妈妈看病,还有护士来给妈妈打针。打完针妈妈就会吐,她就灰再也吃不下什么东西。
而犯疼的时候妈妈就会在床上翻来覆去,爸爸就会紧紧抓着她的手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给她力气。
妈妈变得很瘦很瘦,最后她连针都不肯打了,她说:“算了,萧勇,让我过两天好日子,好不好?”
每次妈妈叫爸爸名字,跟他说话,爸爸就一定肯答应妈妈。
那天爸爸也答应了妈妈。
妈妈吃了药终于睡着了,爸爸走下楼来,小美看到他走到窗子前点着烟,却没有抽,他在流泪。
她以为自己看错了。
爸爸那样威风凛凛,连铁塔般的王叔叔被他眼风一扫,都会乖乖地低下头,他怎么可能流眼泪?
可她就是看到了,爸爸虽然没有出声,可眼泪就那样落下来,淌得满脸都是。
她没有走上前去,她知道肯定是妈妈的病严重了,不然爸爸为什么会哭?
她天天呆在妈妈的病床前,连睡觉时间到了都不肯离开,她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总是看着妈妈,因为没过一秒钟,爸爸能看见妈妈的时间就少了一秒钟。
她没有哭,她很乖,妈妈生病了很痛,她不能哭,不如妈妈会觉得更痛。
天气渐渐热气来,妈妈一天比一天虚弱,最后她连床都起步来了。
这天妈妈的精神好一点,爸爸抱着她下楼去庭院里。
樱花早已经谢了,树上长满绿右优的晔滋,爸爸将妈妈放在树下的藤椅上坐着,妈妈想喝桔子汁,爸爸没有叫佣人,而是自己进屋去拿了。
妈妈叫小美过去,摸摸她的脸,还对她笑了笑,跟她说:“乖,妈妈说一句话,你要记得,好不好?”
小美重重点头,不管妈妈叫她做什么,她一定都会记得。
“今天晚上……”妈妈似乎有点累,声音也很小,“小美,记得叫你爸爸一定要吃饭。”
她以为是什么要紧事,原来妈妈只叮嘱她这件事:“妈妈,你放心吧,我记得。”
爸爸端了一杯桔子汁出来,一点点喂妈妈喝。
小美坐在草地上看着爸爸妈妈,爸爸低声同妈妈说话,妈妈一直在笑,他们两个真幸福。
有蝴蝶从小美眼前飞过来,她都没有起身去捉。
那天没有任何人来,只有他们一家三口,坐在那里,从早晨到中午,然后再到黄昏。
妈妈最后睡着了,爸爸还是抱着她,一动没有动。
小美觉得肚子好饿,可是没有出声,乖乖坐在原地,一直到天黑透了,她想起妈妈的话。
于是她走到爸爸面前,他还是一动没有动,她轻轻拉着他的衣袖:“爸爸,妈妈叫你今天晚上,一定要吃饭。”
他只读过中专,但五年前她离开时,曾经有本书留在那里,书签上印着一首诗。
她没有别的东西留给他,五年里,那本书他看了又看,包括那枚书签,上头的每个字他都记得滚瓜烂熟:
行行重行行,与君生别离。
相去万余里,各在天一涯;
道路阻且长,会面安可知!
胡马依北风,越鸟巢南枝。
相去日已远,衣带日已缓;
浮云蔽白日,游子不顾返。
思君令人老,岁月忽已晚。
弃捐勿复道,努力加餐饭!